本着高效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学校对拟报废仪器设备进行公示调剂,程序如下:
1、各二级单位拟报废仪器设备,应先与国有资产科联系,并提供设备清单,国有资产科进行实地勘察。
2、国有资产科将仪器设备清单上传至国有资产处网站首页仪器设备调剂专区进行公示。
3、我校教职工可自行下载查看,若有调剂需求请与国有资产科进行联系,办理相关调剂手续。
4、公示期结束后,各二级单位提交《仪器设备报废审批单》,并由国有资产处汇总后提请校财经委员会审议。
注:2019年第1批拟报废仪器设备清单已上传至国有资产处网站首页-仪器设备调剂专区,如有需求的教职工请下载查看。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国有资产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