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等内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以及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清查盘点和处置等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工作。
3.负责做好国有资产购置、验收入库、账卡管理、使用保管、日常盘点、维修维护等基础管理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4.负责监督对外投资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按规定及时足额收缴国有资产收益。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提升资产使用效能。
6.负责学校公用房配置优化及统筹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报表(年报、月报)以及各类国有资产数据信息统计、分析和统一上报工作。
8.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完善学校国有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
9.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保密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